培训要求:
⑴ 培训期限: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,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。晋级培训期限:育婴员不少于100标准学时;育婴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;育婴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。
⑵培训教师:培训育婴员、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(含中级)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;培训育婴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职业资格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
⑶ 培训场地设备: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,并配备投影仪、电视机及播放设备。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40平方米和相关育婴设备(婴儿床、洗涤用具、婴儿食品配制及消毒用具、玩具、图书、挂图、手工制作教材及工具等)。
具体工作:
1.生活照料:主要有饮食睡眠、卫浴锻炼、营养配餐、辅食添加、衣服玩具清洁等;
2.日常卫生与护理:生长监测、预防接种、常见疾病护理、预防铅或其他金属中毒、预防意外伤害;
3.早教启蒙:语言表达、认形识字、音乐智能、动作训练、游戏玩耍等;
4.日常保健:抚触按摩、体格训练、幼儿体操等;
5.学前教育:游戏陪伴、儿歌舞蹈、英语教育、发展、社会行为及人格培养、实施个别化教学计划;
6.生长:育婴师首先对宝宝生长发育的,根据结果,制定宝宝的日计划、周计划、月计划,并进行实施,在实施过程中,随宝宝生长发育的情况,调整计划,再进行实施,使宝宝天健康快乐成长。